今后,烏魯木齊市將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制度,從源頭加強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項目控制,掌握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將
碳排放指標分區(縣)、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分解,對重點排放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實行配額管理,搭建
碳交易平臺,引導企業積極管理碳資產,參與碳交易活動。同時,制定烏魯木齊市低碳發展實踐區指南,開展“低碳社區”“低碳學校”“低碳鄉鎮”等系列低碳示范創建活動。
低碳城市是指以低碳經濟為發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為理念和行為特征、政府公務管理層以低碳社會為建設標本和藍圖的城市。2012年,烏魯木齊市被國家正式批準為第二批低碳試點城市。同年12月,烏魯木齊低碳城市試點項目獲得國家發改委清潔發展基金贈款。
近年來,按照低碳城市建設需求,烏魯木齊市選取高新區(新市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米東
化工園、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進行低碳示范區試點推進;與
第三方機構合作,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米東區共8個行業選擇了9家重點排放企業編制完成了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
圍繞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一系列戰略措施付諸實施。烏魯木齊市堅持把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作為低碳化經濟轉型的戰略重點,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擴大天然氣使用范圍,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推進綜合
運輸體系建設,持續加大對
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增加綠化面積,提升
碳匯能力,建設形成“一軸雙心、三區七組團”的城市空間格局。
5月6日,烏魯木齊市政協組織全國、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部分政協委員就“低碳城市、低碳園區、低碳企業試點建設情況”進行聯合考察。
全國政協委員帕爾哈提·阿布都熱依木認為,低碳城市、低碳園區、低碳企業的建設必須常態化,做到政府重視、資金到位、方案和措施正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檢查和反饋,才能做到最后有效。
“在建設領域要推廣綠色建筑,交通領域要推行綠色交通,全社會、全方位、系統的推進低碳環保工作。”烏魯木齊市政協委員李新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