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生態安全格局以定義城市空間發展形態
引領城市總規與土地利用總規的生態化與綠色化
城市化對生態安全的影響具有兩面性:一方面,城市化發展為生態安全水平的實現提供基礎;另一方面,快速城市化又會使大量的資源消耗殆盡,從而對生態安全造成極大破壞,嚴重威脅區域可持續發展。因此,隨著人類城市化活動的加劇,發揮和利用城市化為生態安全帶來的正面效應,減緩和應對城市化帶來的負面效應迫在眉睫。
基于此,城市環境總體規劃優化區域景觀結構,構建生態安全格局,保育和恢復必要的區域生態,以此定義城市空間發展形態,應對和預防城市化快速發展帶來的各種生態
問題。
同時,生態安全格局的厘清也成為城市空間規劃改革的突破口。過去,以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為主體的城市規劃,以加法思維對城市發展做出擴張性規劃。而城市環境總體規劃則是以減法思維對城市發展邊界做出限定,對城市空間優化提出規范。可見,多規合一并不是城市環境總體規劃與其他規劃的簡單并集,更不是狹隘的交集,城市環境總體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預警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