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通過對在我國首次生產或者進口的化學物質實施基于環境風險的準入制度,有助于從源頭有效預防具有較高環境風險的化學物質進入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是從源頭防控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的重要抓手。我國從2003年實施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以來,相關的
政策不斷完善,技術標準不斷更新,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各項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狠抓建章立制,完善政策體系。近年來,我們不斷加強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目前已經建立了以《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為核心,以《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為配套,以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危害評估、暴露評估、風險表征三項技術導則,化學物質測試術語和環境管理命名規范、《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以及相關測試技術方法等為支撐的較為完善的政策標準體系。
二是強化技術評審,促進精準管控。在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評審工作中,我們嚴格審查新化學物質的標識信息、測試報告、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報告等申請材料,2021年至2024年共識別評估了566種化學物質的危害和環境風險,提出了包括“三廢”,就是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處置和數量限制等在內的987項環境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防控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
三是嚴格環境準入,推動綠色創新。《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對新化學物質的環境準入設置了嚴格的條件。2021年至2024年批準常規登記的101種新化學物質中,有23種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均不具有;批準簡易登記的465種新化學物質中,有114種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均不具有。通過嚴格的審批,從源頭推進我國相關行業研發、生產和使用對環境友好的化學物質,促進綠色化學發展,既防控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又提升相關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有效應對未來可能的綠色貿易壁壘。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工作部署,繼續抓好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的全面深入實施,繼續完善相關政策標準,加強監管執法,不斷提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的水平,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