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排加強政策引導
強化財政激勵政策。建立完善有利于
節能的激勵和約束政策體系,統籌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加強統籌安排,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激發企業節能改造的積極性。完善資金和項目建設監督管理程序,嚴格執行項目竣工驗收制度,確保政策性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落實價格稅收政策。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對節能目標完成進度滯后地區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執行力度,將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逐步擴大到其他高耗能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嚴禁地方對高耗能企業實施優惠電價,落實燃煤機組環保電價政策。認真落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所得稅減免政策,落實國家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
強化
電力需求側管理。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完善激勵機制,嚴格目標責任考核。電網企業要確保完成年度電力電量節約指標,電力用戶要積極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提高電能利用效率。2014-2015年,通過電力需求管理實現節約電量7000萬千瓦時以上,節約電力1.2萬千瓦以上。
五、加強監測預警和監督檢查
加強統計預警。加強能源消耗、溫室氣體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計量與統計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節能
減排降碳的計量、統計、監測、核查體系,確保相關指標數據準確可靠、銜接一致。加強分析預警,建立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預警機制,按季度發布節能晴雨表,定期通報各縣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進展情況,對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不理想的地區,適時啟動預警調控方案。各地要研究制定確保完成
節能減排降碳目標的預警調控方案,根據形勢適時啟動。
加強運行監測。加快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建成市級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完成國控、省控、市控污染源在線監測平臺聯網,確保全市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穩定達到75%,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穩定達到80%,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穩定達到95%。
加強執法檢查。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加快推進市縣節能監測監察能力建設,2014年建成完善覆蓋全市的節能管理體系。發揮節能監察機構的作用,加強能源消費監管,2014-2015年,各縣區節能主管部門要針對萬家重點用能企業定期開展專項監察,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限期整改。持續開展環保專項執法,公布違法排污企業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