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
碳中和技術飛速發展,但是相應的
政策和立法保障尚未跟上?!痹谌涨?a target="_blank" class="relatedlink">北京市國際生態經濟協會主辦的國際碳中和和高質量發展大會上,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認為,當前我國實現“雙碳”目標的任務十分艱巨,亟須更為完善的政策和立法體系提供強有力支撐。
實現“雙碳”目標任務艱巨
“實現‘雙碳’目標任務艱巨,需要政策和立法提供強制力和約束力?!痹谕鯛N發看來,“雙碳”目標的實現面臨來自多方面的阻力。
首先,我國的
碳排放量大,但
減排時間緊、幅度大、任務重。說到這里,王燦發舉了個例子,“上世紀90年代,歐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達45億噸的峰值。如今中國碳排放量已超100億噸,卻仍未達到峰值?!睔W盟提出要在本世紀中葉實現碳中和,其碳達峰和碳中和之間間隔了60年。而我國從碳達峰到碳中和僅有30年時間。因此,我國面臨比發達國家時間更緊、幅度更大的減排要求。
同時,我國還面臨發展經濟的
問題。王燦發指出,從2015年到2020年,中國城鎮每年新增就業人口超過1000萬人,推動就業需要新建工廠、發展產業,這也意味著產生更多的二氧化碳。
另外,我國減排過程中存在復雜的利益關系。一方面,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的發展速度不同、人均GDP差距較大,不發達地區比發達地區面臨更多的減排壓力。另一方面,不同行業的減排力度也不一致。不同行業碳排放結構不平衡,制造、采礦等行業排放量大、勞動力密集,需要通過更新技術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但技術越先進,需要的勞動力越少,就業矛盾將進一步激化。同時,減排重點集中在少數行業,會給這些行業帶來極大的壓力,增加
碳減排的阻力。
此外,我國未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減污降碳的同時需要兼顧生態保護與生態修復,資金投入量大。與此同時,我國缺少減碳固碳的核心技術和專利,需要花大價錢購買國外專利,進一步增加了實現“雙碳”目標的資金壓力。因此,實現“雙碳”目標需要更多的強制力和約束力。
“雙碳”政策和立法尚不健全
為了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我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
法規。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為碳達峰碳中和制定了政策框架和目標。隨后,一系列政策出臺,聚焦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深度調整產業結構、鞏固提升
碳匯能力等方面,為“雙碳”目標的實現提供了政策支持。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等文件及各個部委、各級政府發布的各類辦法、條例構成了“雙碳”的法律框架。
王燦發對涉碳的法律法規進行了歸納總結,認為有關“雙碳”立法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了2025年、2030年、2060年三個階段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提出了實現“雙碳”目標的基本原則為“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建立了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實施碳
排放權交易等一系列制度,為“雙碳”目標的實現提供了立法保障。
但王燦發也指出我國當前針對“雙碳”的政策和立法仍存在不足。
首先,碳達峰和碳中和的政策和立法不健全。表現為缺乏專門的立法、現有政策和立法碎片化、立法的健全和完善需要一定的時間等。
其次,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激勵制度。實現“雙碳”目標需要采取一定的激勵措施,但當前進展報告制度、碳評價制度、信息發布制度、年度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都尚未形成。此外,有效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機制也尚未建立。
對此,王燦發建議盡快健全“雙碳”政策和法律法規體系。其中包括制定可行的框架立法、制定單行的立法、盡快出臺碳排放權交易條例、進一步加強地方性雙碳立法等。
“要注意的是,立法必須明確立法目的,設立明確目標,強調政府目標責任,建立高效的管理體制,設立主體義務,建立實施程序,嚴格違法責任,把每一個層級、每一個主體、每一個人都納入‘雙碳’的政策和立法框架之中,推動‘雙碳’目標實現?!?/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