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碳市場交易法治建設
記者注意到,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配套典型案例中,多數案件都發生在2021年以前。那么,當前碳
市場交易面臨的主要
問題又有哪些新的變化呢?
有相關從業人員坦言,現階段,國內
碳市場交易過程中的法律糾紛其實并不多。“現在的參與主體以央國企居多,很多交易行為甚至是‘為了交易而交易、為了流動而流動’,而且是通過正規交易所進行掛牌,這種情況下基本不存在法律風險。”
董儲幸表示,當前,更多的糾紛其實是發生在還沒有進入正式交易的階段,是在交易所以外的場景下產生的。“比如雙方已經簽訂了核證自愿
減排量的相關開發和轉讓協議,但經常會有新的企業提出更優惠的條件,這一過程中就會有企業希望終止原有的合作協議,另尋新的合作對象,便會有糾紛產生。”
“當前國內核證自愿減排量等相關交易的具體
政策尚不明朗,但大家都意識到未來會存在巨大的市場空間,所以簽訂協議很大程度上就是希望開展排他性合作。”為此,董儲幸也表示,此類風險需要在合同簽訂環節就通過具體賠償條款設置等專業化操作進行事前防范。
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三級高級法官孫茜表示,隨著全國
碳排放權市場交易主體、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的擴容和多元化,涉碳糾紛案件類型、數量會進一步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將加大對碳排放配額、核證自愿減排量、
碳匯等涉物權、合同、侵權案件,以及在碳
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核證自愿減排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進行登記、交易的其他碳產品案件,環境保護稅案件等涉碳領域新類型案件的審判指導力度,推動碳市場在法治的軌道上健康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