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享受主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新能源汽車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對購置日期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 務總局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 稱《目錄》)實施管理。 自《目錄》發布之日起,列入《目錄》 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 車屬于符合免稅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 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延續新能 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2 年第 27 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