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產資料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生產銷售、批發、零售農膜的納稅人;批發和零售的種子、
種苗、農藥、農機的納稅人。
1.農膜免征增值稅。
2.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3.不帶動力的手扶拖拉機(也稱 “手扶拖拉機底盤”)和三
輪農用
運輸車(指以單缸柴油機為動力裝置的三個車輪的農用 運輸車輛)屬于 “農機”,應按有關 “農機”的增值稅政策規定 征免增值稅。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 策的通知》 (財稅〔2001〕113 號 )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不帶動力的手扶拖拉機和三
輪農用運輸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2〕89 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