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中求進的核心是安全降碳
穩中求進,既是我國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也是經濟工作的總基調和方法論。自“十三五”以來,始終著眼于實現高質量轉型發展,中央在經濟工作領域始終堅持穩中求進,取得了重要成果和寶貴經驗。碳達峰
碳中和表面上是降碳
問題,本質上則是經濟發展模式轉型的問題。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峰碳中和,就是要堅持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和方法論,堅持在經濟發展中促進綠色轉型,在綠色轉型中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碳達峰碳中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1+N”
政策體系頂層設計文件將“防范風險”作為重要原則之一,提出要妥善處理減污降碳與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群眾正常生活的關系,有效應對綠色低碳轉型可能伴隨的經濟、金融、社會風險,防止過度反應,確保安全降碳。當前,中國仍處在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歷史階段,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時間窗口偏緊,技術儲備不足,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任務相當艱巨。實現“雙碳”目標尤其要講究章法,要強化底線思維,堅持先立后破,既不能搞“碳沖鋒”,又不能搞“運動式”減碳。
2022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指出,打贏碳達峰、碳中和這場硬仗,主陣地在能源,能源結構、產業結構調整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脫離實際。近些年來中國控制能源消費數量和煤炭消費總量成效顯著,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占比下降到56%以下,但化石能源在穩定可靠能源供給、保持實體經濟競爭力等方面仍在發揮重要作用。2021年我國多地經歷的煤荒、電荒,使得煤炭在能源系統中的主體地位被再次確認。雖然來自國際上退煤脫煤的壓力很大,但一味地、一刀切地去煤化、去煤電化,將對能源
電力安全可靠穩定供應帶來較大影響。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
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從目前來看,雖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欣欣向榮,但配套的儲能、調峰技術仍存在短板,可再生能源電力尚不能穩定輸出。傳統的電力體制機制與經濟成本進一步加深了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問題。基于經濟發展規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成為能源供給的絕對主力,有賴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產業在技術和成本上實現對傳統化石能源的絕對優勢。由于技術和制度帶來鎖定效應,能源替代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