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2021年,要說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有哪些熱詞,“減污降碳”必在其中。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以來,“減污降碳”一詞頻頻出現于各個重要會議。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要“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2021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
可以說,“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進入了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的新階段。在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整體布局下,統籌優化減污和降碳工作以實現協同增效,對進一步深化環境治理、助推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那么,如何在鞏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的基礎上,對減污降碳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減污、降碳兩者又該如何實現協同、一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