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政策干預的情況下,加快實現全面脫碳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幾乎涉及每個部門和行業,是一項巨大的經濟和社會工程,勢必面臨巨大的政治和社會挑戰。政府在
碳中和過程中將扮演主要角色,一方面是要更加精細地制定各項規劃,另一方面則是要及時回應轉型中的爭議
問題,防止引發社會矛盾,這需要政府投入較多的政治資源。并非所有的政府都有足夠的政治意愿來完成這一任務,在許多政府看來,宣布碳中和目標僅僅是為回應國內社會和國際關切而采取的“公關行動”,真正的落實工作遠遠不到位。盡管已經有不少國家立法要求實現碳中和,但做出詳細規劃的國家并不多。
以氣候政策積極的歐盟為例,其愿景規劃與現實之間仍存在較大差距。新版歐盟“可持續投資”標準文件顯示,歐盟已徹底將天然氣移出“可持續投資”的范圍,但遭到了波蘭、匈牙利、捷克等多個東歐成員國的反對,歐盟也不得不一再推遲該標準的出臺時間。要達成《巴黎協定》的
減排目標,歐盟國家應在2030年前徹底淘汰煤炭,但從目前情況來看,歐盟將有多國無法完成這一目標。德國計劃在2038年前徹底淘汰煤炭;捷克、斯洛文尼亞仍未確定“最終期限”;波蘭、保加利亞以及羅馬尼亞等東歐國家至今尚未制定煤炭淘汰的相關計劃。針對“如何計算
碳排放量”也存在分歧。歐盟當前制定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包含森林、農業吸收的二氧化碳量,這也意味著55%的減排量實際上存在“打折”,到2030年,歐盟各行業實際溫室氣體排放量降幅僅約為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