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綠色債券基本概念及現實意義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并承諾按規定利率支付利息且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綠色債券顧名思義就是為了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或氣候減緩和適應項目而開展融資的債券。它是債券
市場上的一個新品種。債券發行人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銀行或者企業,債券購買人(投資者)可以是各類投資機構或個人,募集到的資金一般投向可再生能源發展、改善供水環境投資、低碳
運輸、
節能建筑等領域。
綠色債券除了募集資金投向比較特別外,它和債券市場上的其他普通債券并無二致。例如,債務人籌措所需資金然后按法定程序發行債券,取得一定時期資金的使用權及由此而帶來的利益,同時又承擔著舉債的風險和義務,按期還本付息。債權人定期轉讓資金的使用權,擁有依法或按合同規定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權利。債券是按照規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利率主要是雙方按
法規和資金市場情況進行協商確定下來,共同遵守。
然而,由于投資方向特殊,綠色債券通常會吸引一些長期性資本如主權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保險資金等和社會責任投資機構如社會責任投資基金、教會基金等的青睞。通常,一些國家或地方政府可能會為綠色債券發行提供較為優惠的條件,但因其特殊的用途,綠色債券要求更高的透明度,以便向投資人證明所募集資金確實用在促進環境保護、低碳發展、可持續發展等項目上。
在中國,綠色債券仍是后起之秀,但它已經開始使得我國的債券市場多元化、全球化,且切切實實地為一些氣候或環境友好項目創造了新的融資渠道。正如世界銀行副行長、氣候變化
問題特使蕾切爾?凱特所說:“綠色債券為低碳發展創造了一種新型資金流。這一點很重要。不僅如此,綠色債券還具有使資金從傳統的化石燃料投資沿著更清潔方向流向可構建全世界低碳未來項目的潛力。”當然對于中國來說,在環境資源越來越成為限制我國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瓶頸條件下,在中央提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大政方針指引下,綠色債券可謂順應形勢、恰逢其時,且將會起到金融之杠桿和四兩撥千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