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不能指標錯位
近期有一個爭議,即用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的指標實現雙碳目標是否合理有效。目前一些地方為了實現雙碳目標,抓手就是能耗的雙控。提出能耗雙控的指標是為了鼓勵
節能,提高能效,限制過度用能,以盡可能少的能源消耗支持經濟社會持續發展。這個初衷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對于實現雙碳目標有兩個
問題需要討論。
一個問題是節能并不等同于減碳。同樣的能源消耗,既可以是高碳的,也可以是低碳甚至零碳的,我們的目標是在保證必要能源供應的前提下通過調整能源結構,用低碳或者零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逐步降低碳的含量。我們國家目前人均收入水平剛過1萬美元,到2035年根據我們的規劃,要達到中等發達國家的人均收入水平還有相當大的增長空間。其中包括我們的人均能耗,特別是人均電耗,還有較大的增長空間。所以,如果能源控制總量控制不當,制約了應有的經濟增長速度,同樣不符合發展的初衷。
另一個問題是撇開
碳排放和常規污染物排放等問題。能耗總量和強度控制到底用什么辦法來處理比較好,是用行政性的辦法還是用
市場的辦法?在這種情景下能耗雙控指標實際上是一個成本控制的問題,因為包括能源在內的投入品到底如何用、用多少,只有作為當事人的企業才有可能搞清楚、做出正確決策,政府在宏觀層面是很難把握得準的。舉例來說,近年來光伏發電成本已經相當低了,如果某個企業用這類綠電生產一種高技術含量附加價值的產品,它即便能耗高一點,但因為產生的效益更好,算總賬還是合算的。
我們建議加快創造條件,用碳排放的雙控指標(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來替代能耗的雙控指標(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以更好地服務于實現雙碳目標。當然,能耗雙控指標還是有用處的,可以作為經濟轉型的一個評價分析指標。
作者:劉世錦(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