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面臨的挑戰
改革開放?40?余年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2019?年我國的國內生產總值(GDP)總量超過?14?萬億美元,居全球第?2?位;但人均?GDP?剛突破?1?萬美元,排在全球?67?位(圖?2)。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的發展不平衡不充分
問題仍然突出,面臨著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等一系列艱巨任務;我國能源需求還在不斷增加,
碳排放仍處于上升階段,尚未達到峰值。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如何轉變能源結構、產業結構、經濟結構,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這是第一大挑戰。
圖2 2019 年全球GDP(a)及人均GDP(b)排名前20 位的國家
數據來源:世界銀行(h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NY.GDP.PCAP.CD)
從能源消費總量來看,2020?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世界第一,占比超過全球總量的?1/4,CO2?排放占全球總量的?1/3。從能源消費結構來看(圖?3),我國仍以化石能源消費為主,2020?年占比超過?84%;我國能源消費仍有一半以上的來源是煤炭,遠高于全球能源消費結構中的煤炭占比。從我國發電類型來看,2020?年全國總發電量中?68%?來自于火電。根據我國不同行業碳排放數據來看(圖?4),發電與熱力(占比?51%)和工業(占比?28%)是我國來源最大的?2?個碳排放行業。
從碳達峰時間看,20?世紀?90?年代之前歐盟主要國家已實現碳達峰,美國也于?2007?年實現碳達峰。歐盟主要國家提出?2050?年實現碳中和,從實現碳達峰到碳中和有?60?年以上時間;而我國因起步較晚,要實現碳達峰(2030?年)到碳中和(2060?年)的目標,時間只有歐盟主要國家的一半不到。這意味著,我國需要用更短的時間,將占比達?84%?的化石能源轉變成凈零碳排放能源體系,時間緊、任務重,這是第二大挑戰。
圖3 2020 年全球能源消費結構(a),以及中國的能源消費結構(b)和
電力結構(c)
數據來源:英國石油公司、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圖4 1990—2018 年我國不同行業碳排放
數據來源:國際能源署
從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控制的社會層面看,我國在百姓意愿、企業認同、技術儲備、
市場機制、法律
法規等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明顯滯后。例如:自《京都議定書》生效后,世界主要國家及地區紛紛建立區域內的
碳交易體系,以實現碳
減排承諾的目標;2005—2015?年,已建成遍布四大洲的?17?個碳交易體系,而?2021?年?7?月我國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才正式上線。我國碳交易體系亟待迎頭趕上,這是第三大挑戰。
為應對上述挑戰,我國必須加速推進面向碳達峰、碳中和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進行能源革命,在能源供給、能源消費、能源技術和能源體制等方面實現新突破和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