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為建立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制度,加快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體系,實行重點企業直接報送溫室氣體排放和能源消費數據制度,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十個行業標準,其中包括發電企業和電網碳核算標準。
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組織開展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通知,重點排放單位的排放門檻為2010年排放達到13000噸二氧化碳當量,或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5000噸標準煤。
考慮到
電力行業的高排放特點,重點排放單位將覆蓋7個試點中絕大部分發電企業。試點排放標準與國家行業標準的差異性,將決定試點發電企業承擔雙重標準、雙重核算的風險。
通過比較發現,國家發改委發布的中國發電企業行業標準,與天津和廣東試點的排放邊界劃分一致,即燃料固定源燃燒、脫硫工藝排放和外購電力排放。廣東和天津的發電企業數量也較多,其中廣東控排企業中共有85家發電企業,居7試點之首。在數據準確性方面,沒有
北京嚴格,只是相關因子的缺省值與各試點略有差異。
就電網企業的碳核算而言,國家發改委發布的行業標準實為國內首例,填補了各試點的空白,不存在雙重標準的
問題。粗略統計數據顯示,試點控排企業中電網企業很少,只有北京一家。電網企業
碳排放標準核算的溫室氣體為二氧化碳和六氟化硫(不核算其他溫室氣體排放),排放源包括使用六氟化硫的設備的修理和退役過程以及輸配電損失引起的排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