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樂縣積極探索建立“生態司法+
碳匯”工作機制,縣林業局與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簽訂建立“森林康養·綠色林長·司法護航”協同工作機制和“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通過認購碳匯量替代修復生態環境,司法助力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2021年7月,在審結、辦結因過失引起森林火災、非法私設鳥網捕獲野生動物兩起案件中,正式引入“生態司法+碳匯”工作機制,兩起受案人員通過主動認購林業“碳匯”方式,共認購碳匯量523噸,認購金173900元將全部用于生態資源保護,以達到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的目的,實現森林資源高質量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