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有點老的事兒。
慚愧,雖然筆者是2007年入行碳
減排工作,真正系統性地了解
MRV還是從2009年,即12年前的那次哥本哈根中美論戰開始。現在看來,當時那場轟轟烈烈開始,又草草收場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啥都沒搞成。但其中各種“狗血”的劇情,到是給眾多行業從業者們上了一堂堂生動的教學課,MRV就是其中之一。
2009年5月29日,新京報,有這樣一則新聞:
“美國參議院外交關系委員會主席約翰·克里28日在京表示,他對中美兩國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前景感到樂觀,雙方已同意在清潔能源領域展開雙邊協商”。
克里認為,如果哥本哈根會議就各國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達成共識,將有助于推進下一步的全球合作舉措。在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認為,一些國家不承諾量化的減排目標(“有區別”),但是這些國家的自主減排措施同樣需要采用統一的方法進行可監測(M)、可報告(R)、可核查(V)(“共同。”)
好吧,“鉤”已經埋下。
其實,花旗國的意思是,我可以承擔多數的責任啊,但是你們的排放數據我要親自看一看,算一算,查一查。至于“親自”二字,當時沒有直說。
從當時上述新聞描述的語境上看,我們顯然是善良了。
半年后,2009年12月7日-12月18日的哥們哈根大會上,圖窮匕見,這個
問題成了談判中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最主要的分歧之一。
發達國家承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但前提是他們要親自主導發展中國家溫室氣體減排的監測(M)、報告(R)與核查(V)
“中國談判代表團強調,對中國自主減排進行外部“MRV”,是對中國國家主權的入侵。”
“而美國則認為,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國內自主的減排行動,也應遵循“MRV”的要求。并且制定了一套相當細致的“國際咨詢分析”的流程來規范發展中國家所有減排行動的執行——無論是否獲得國際資助。”
經過艱苦的談判,最后哥本哈根協議達成的共識是:發展中國家采取的自主減排措施需要在國內測量、報告和審核。在確保國家主權得到尊重的、明確界定的方針基礎上,每2年通過國家間溝通,報告其國內自主減排的MRV結果,以促進交流各國減排措施實施的相關信息。
MRV這套機制,從誕生之初就被賦予了非同尋常的附加意義。
如果還不理解,可以問問美國陸軍那個德特里克堡生物實驗室是否同意中國對其進行MRV?
且不論真假,但就氣勢上而言,誰讓,誰就輸了。說穿了,這是利器,怎可拱手讓于他人?
1
證明我爹是我爹
哥本哈根協議促使中國在“一窮二白”的MRV基礎上,開啟國內MRV艱難的征程。
MRV的主導權要爭。但從2010年咱們自己著手建立試點交易所,MRV的整體架構依然沿用了
CDM的那套體系,流程上采用政府監管并制定規則,企業監測(M)和報告(R),
第三方核查(V)的模式。
萬變不離其宗,不管是政府制定算法,還是企業監測和報告,還是第三方核查,都是為了得到一個數,這個數就是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或減排量,但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真正見過這個東西,它存在于制度里。
這套機制是如何運行的?
政府或者政府授權的機構作為監管和規則的制定者,其主要的職責就是制定行業溫室氣體控排行業的氣體排放量算法,并要求企業按照該算法的要求進行監測和報告,并認可第三方的機構對企業監測和報告的結果進行核實。
控排企業按照監管部門發布的溫室氣體控排算法,監測、收集數據。按照算法要求的公式對數據進行計算,并按照固定的模板要求形成排放報告。
被政府或主管部門認可的第三方機構,根據算法的要求,對數據進行復核,復核的過程就是尋找相對完整的證據鏈的過程。當復核完成,第三方按照固定的模板形成核查報告,核查報告的本質就是用第三方的信譽為企業的提交的排放量/減排量背書。
為這套體系的完善運作需要哪些行動?
監管機構需要開在開始之初完成法律、
法規的文稿,通過地方法制辦甚至是通過人大授權實施。組織專家、機構、各相關方編制、審核、修改并通過行業溫室氣體算法。招標、遴選、備案、考核第三方審核機構。組織科研機構研究、核實、驗證、決定當地整體減排任務和分配方案。召集控排企業宣貫有關
政策,并協調下級主管機構對控排企業執
行情況進行監管。組織專家委員或第四方機構對第三方機構工作執行情況進行再核實,并定期對具體的核查人員進行年度確認,再注冊等管理手段。
作為所有的環節中需要對排放負有控制責任的主體,控排企業同樣需要面臨著巨大的挑戰。首先,需要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這件事情有著充分的認知,人力、財力和知識儲備缺一不可。要設立專人組織、管理和運行這一套完整的體系,協調各部門資源,在日常的工作過程當中收集有關數據。購買、使用、校準各類計量器具,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及時性和真實性。識別、匯總和分析各類信息,試圖確保企業能夠在合適的時間,以合適的方式獲得足夠滿足法規要求的排放配額。
第三方審核機構需要向監管部門提供可以證明自身有足夠愿望、能力和信譽獲得政府授權去對控排企業實施數據的復核工作。在此過程中,第三方審核的機構其實就是用自身的信譽為控排企業的最終數據背書。
最后,這個機制里邊還有一個參與者,那就是咨詢機構。咨詢機構其實就是類似于整個系統齒輪中的潤滑劑。為企業提供有關減排方面的建議,幫助企業完善其內部的管理,協助企業完成第三方的審核工作。為企業提供合理配額方案,保障其能夠在合理的成本范圍內完成配額任務。
總的來說,這是幾乎一套基于制度和人共同完成的系統工程。過程相當的復雜,牽扯到各類參與者,涉及到很多的制度文本,但其真正的底層就是監測數據和排放算法。剩下的所有工作內容,其核心目標只有一個,證明那個計算出來的數,就是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減排量。
為了證明這個數,制度成本、人力成本、溝通成本、時間成本不計其數。
一句話,證明我爹是我爹,不容易。
如果,溫室氣體能夠看得見、摸得著。該多好!
2
問題在哪兒
2021年6月一篇《關于全國碳
市場部分企業基礎數據存在被有組織、系統化、專業化造假現象的調查發現》突然出現在網上。
放心,就低碳行業的影響力,這個東西還上不了頭條。但是,在從業中流傳的速度還是很快的。其中,部分內容確實驚到了筆者,這篇匿名信的核心就是描述了某外部的咨詢公司是怎樣在一個叫做“元素含碳量”的檢測參數上動手腳,協助控排企業造假的事情。
講真,那封匿名信的作者寫作功底不錯,但究竟其真實性尚需要看權威部門的實際調查結果。主管部門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和創新的技術手段的應用將會有助于該行業建立真正公平、公正、透明的生態。
平靜的湖水,激起了陣陣漣漪。這件事情,看似沖著那涉嫌造假的企業去的,但實際上卻戳中了整個行業從業者的痛點,可能99%的人都謹小慎微,但只要有1%的參與者從中作梗,系統將承擔巨大的信譽風險。
不吹不黑,系統中的幾個參與方,都難搞:
控排企業:以目前的電廠為例,其中需要監測、收集、計算的參數很多。如果按照電廠邊界還好說,更難的是還要分機組。對于企業來說,工作量成倍的往上漲。其中還要涉及財務、生產、后勤、采購、
運輸,一大堆部門,具體牽頭的人員操作起來很艱難,很多又不是專職,操作起來很容易一塌糊涂。而且,操作人員很清楚,這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在其領導看來,干得好是應該的,干不好讓企業花錢買配額就是自己的失職。很多情況就是,每年管這個事情的人都換新人,每年這個事情都稀里糊涂。
第三方審核機構:很多時候白天看現場,晚上寫報告,車上睡覺。最幸運的事情就是碰上老實、認真、思路清楚的企業對接人。事實上,更多費心思的地方在于對行業排放算法的理解。要知道,一個行業一個算法,但是行業的企業實際情況卻是千差萬別,如何在統一算法的情況下,識別、調查和評估其中的不同之處,有點難,而且不好把握。要知道,每一筆核證的數據,都有第三方的信譽背書,手哆嗦啊。
監管部門:以前是發改委,現在生態環境部,放在地方具體執行,很多時候就是一個處室,公務員現在編制那么緊,真的參與到其中的全職工作人員加上直屬領導基本不超過5個人。但要完成第二部分中涉及到行政、技術、法律、商務、人員管理、財務收支等各類細節,還要背著地區減排的責任,這領導也是不好當。企業、第三方的報告、匯報扯的頭頭是道,但真實的情況又如何?是每個監管者最頭疼的問題。一個政策,一組配額發下去,幾家歡喜幾家愁。鼓勵什么、打擊什么、獎勵誰、懲罰誰、太費思量。
3
未來何時來
二氧化碳,是空氣中常見的化合物,由兩個氧原子與一個碳原子通過極性共價鍵連接而成,常溫常壓下為無色、無味、不助燃、不可燃的氣體。它就像一個來無影去無蹤的罪犯困擾著我們的生活。
所有的系統、機制、算法其實都在做一件事情——通過規律、證據、邏輯一步步抽絲剝繭,還原二氧化碳這個家伙實際的案發現場,這就像福爾摩斯探案找兇手。
如果有一天,可以通過攝像頭和互聯網解決問題,以技術手段填補當前MRV存在的漏洞,將MRV的各個環節有機的聯系起來,釋放MRV各個環節的利益相關方的工作負擔,還要啥福爾摩斯。
只是這一天,何時才能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