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調整
煤炭消耗和能源生產結構以煤炭為主是導致我國
碳排放總量大的直接原因,改變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是實現
碳中和的必由之路。要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風電、光伏發電規模,加快發展東中部分布式能源,支持沿海潮汐能和西南水電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提高非化石能源生產和消費比重。加強石油天然氣開發利用和進口供應安全保障,安全穩妥推動沿海核電建設,合理控制煤電建設規模和發展節奏,逐步降低煤電比例。
有序推動高耗能、高排放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以及城鄉居民生活用能煤改氣、煤改電,降低煤炭資源直接消耗規模。促進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與農、林、牧、漁業融合協同發展,因地制宜依托工業和民用建筑發展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研究開展零碳城市、零碳社區、零碳校園等試點示范工作,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開展“氣化”城市、“光伏”城市、“光伏”農村等重大工程和行動,為綠色低碳發展探索新路勁、積累新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