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防止碳減排“搭便車”
雖然碳
減排的硬約束有利于克服自主承諾的無效性,防止非自主承諾國家
碳減排“搭便車”。但無疑,碳邊境治理機制將會較大程度改變國際貿易體系,給處于工業化的發展中國家帶來較大的轉型成本,碳減排成本的增加也會影響各國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目前中國已成為歐盟第一大貿易伙伴,歐盟是中國的第二大出口地。根據中國統計局數據,2019年中國對歐盟的進出口總額高達8768.3億美元,如果進口和出口同時征收碳邊境調節稅,那么中歐進出口將產生不小的碳邊境調節稅。
歐盟對中國進口的商品結構,主要集中在機電產品,家具、玩具等制品,紡織品及原料,
化工產品,金屬制品等,而中國從歐洲進口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光學/鐘表/醫療設備、
運輸設備、機電產品等。因此若碳邊境稅生效,受沖擊較大的可能集中在中國黑色金屬冶煉相關的金屬制品出口,如
鋼鐵和鋁,化學制品等;而對歐盟出口較大份額的汽車、太陽能光伏板、電子制成品、機械零件、家具和衣帽鞋等制成品的沖擊還有待觀察。
中國應圍繞碳邊境調節機制主動與歐盟及其他參與國家展開多邊對話,作為自主減排大國,一方面積極參與和引領國際氣候治理國際標準與規則制定,與歐盟在
碳交易規則等方面加強協調,盡量與歐盟協商達成碳邊境調節機制互認,或獲得歐盟的碳關稅豁免。另一方面要根據《巴黎協定》中“按照不同的國情體現平等以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的原則”,實事求是做出與中國實際相匹配的碳減排貢獻。中國仍處在工業化中期階段,制造業能源消耗偏高的經濟轉型期,出口的制造業產品多處于國際產業鏈中低端。中國履行碳邊境稅還應立足這樣的現實。最后,還要保持與印度、俄羅斯等大國的合作。
目前中國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比例中超過70%的是化石能源。7月底中國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避免“運動式”碳減排。因此中國的碳達峰和
碳中和目標要充分認識到這一國情,綜合考慮中國的能源結構、能源消費、碳吸收和固碳技術等多方面的實際情況。由于目前儲能技術上還無法很好的解決風電、光電等輸出不穩定性的
問題,因此特別要防止因
碳排放權漲價導致的高碳排行業漲價提前,破壞碳
市場和工業品市場的平衡。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本身就是低碳排行業,天然享有綠色低碳溢價,如水電和太陽能行業;還有一些不得不排放二氧化碳而無法被替代或替代的成本和技術壁壘較高的行業,如礦產資源和
冶金等行業,這些行業的生產和出口規則的制定可能無法與其它行業一視同仁。
最后對中國而言,要加快制定自上而下的碳達峰、碳中和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構建和出臺碳達峰、碳中和“1+N”
政策體系和頂層設計。建立系統的
碳足跡監測體系和數據庫搭建,國際碳收支狀況等,將任務和規劃下達地方和行業等微觀群體,全國一盤棋,多維度扎實推進。
作者系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