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金融發展思路與成果
與發達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理念不同,中國是“邊發展、邊治理”。與發達國家自下而上的
市場主體推動路徑不同,中國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動,這一制度優勢已經有所體現。2020年年末,中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約12萬億元,居世界第一;中國綠色債券存量約8000億元,居世界第二。下一步推動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中要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種路徑結合起來,大力引導和鼓勵ESG投資,加快推進
碳市場建設。
人民銀行很早就認識到綠色金融的重要性,在頂層設計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持續推動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首次提出推廣綠色信貸,排污權抵押等融資模式。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系統提出綠色金融的定義、激勵機制、綠色金融產品發展規劃和風險監控措施,構建中國綠色金融的框架,推動綠色債券、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等產品快速發展。2021年面對綠色金融發展新形勢,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提出了發揮好綠色金融三大功能、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等
政策框架,為下一關鍵階段工作明確了發展方向、發展思路。
自“3060目標”宣布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加快推進基礎性工作,努力營造更好的政策環境。近期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委發布新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刪除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相關內容,實現與國際標準接軌,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對金融機構綠色貸款、綠色債券業務開展綜合評價。評價結果納入央行金融機構體系。此外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有序推進碳
減排支持工具設立工作,完善配套激勵政策,加強窗口指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
碳減排貢獻較大的風電、光伏發電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
中國人民銀行在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探索開展金融機構
碳排放信息披露工作,推動G20重啟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并組織工作組與美財政部共同擔任聯合主席。在銀行市場推出
碳中和債務融資、碳中和金融債券等品種,以產品創新助力綠色金融發展。與此同時,在激發市場主體自覺意識方面,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交易商協會培育投資人社會責任意識,加強綠色債券市場標準建設,強化環境信息披露要求。
目前市場主體自覺意識已初步形成,部分金融機構在業務管理中主動加入綠色金融要素,開始探索擴展環境信息披露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