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藍碳基礎理論、調查監測和評估標準體系建設,科學指導藍碳資源保護和利用。海岸帶藍碳目前還停留在各生境的定性認識和初步研究方面,定量分析、系統研究和核算評估所需的標準化調查、監測方法還處空白。積極推動藍碳基礎理論、評估技術、增匯方法、
政策研究,建立藍碳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設立藍碳重大專項。借鑒吸收國際已有的方法標準體系,在對紅樹林、海草床、濱海濕地等典型生態系統調查監測的基礎上,建立我國藍碳調查、監測、評估和核算標準及方法體系,爭取推動形成國際標準。建立涵蓋衛星遙感、
航空測量、在線監測、現場調查的全國藍碳資源立體監測網絡。定期開展藍碳普查、專項調查、跟蹤監測等基礎性調查監測活動,利用野外觀測站開展長期跟蹤監測活動,建立藍碳數據庫,為藍碳價值評估和核算交易提供服務。
探索建立藍
碳交易機制,促進生態資源
市場價值實現。參照國內外碳交易市場實踐經驗,特別是在吸收借鑒我國森林
碳匯項目交易市場在頂層設計、政策
法規體系建設、技術支撐體系以及市場運行管理等方面經驗的基礎上,筆者認為,應制定和出臺高層次的藍碳交易法律制度和交易規則,為我國藍碳交易市場建設提供制度保障。利用藍
碳市場的區域性特征,推動具備條件的沿海省份開展藍碳市場的試點建設,通過地方先行先試,逐步探索和完善藍碳市場建設和配套法律制度建設。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創新開發適合藍碳特點的交易產品、交易模式,發展基于藍碳增匯和綠色低碳的海洋經濟金融工具和產品,如碳融資、碳證券、碳保險等,加強風險管控,通過降低交易風險,優化金融服務,提高碳交易的流動性和活躍度,形成“藍碳+金融”模式,充分發揮資本要素與“藍碳”資源要素對接作用助推海洋經濟高質量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