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確,
碳排放配額(CEA)交易應當通過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協議轉讓包括掛牌協議交易和大宗協議交易。在掛牌協議交易方面,單筆買賣最大申報數量應當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主體查看實時掛單
行情,以價格優先的原則,在對手方實時最優五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選擇,提交申報完成交易。同一價位有多個掛牌申報的,交易主體可以選擇任意對手方完成交易。成交數量為意向方申報數量。
開盤價為當日掛牌協議交易第一筆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當日開盤價。收盤價為當日掛牌協議交易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以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掛牌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之間確定。
對于大宗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主體可發起買賣申報,或與已發起申報的交易對手方進行對話議價或直接與對手方成交。交易雙方就交易價格與交易數量等要素協商一致后確認成交。大宗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30%之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