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開展碳金融面臨的主要困難
對于多數信托公司而言,
碳金融業務均具有較強的創新性。信托公司開展碳金融業務的探索,目前仍面臨以下困難。
第一,碳資產價格的投研能力有所欠缺。各類碳金融業務模式的順利開展,都需要以對碳資產價格有較準確的把控為前提。多數信托公司對碳資產價格的歷史變動缺乏深入研究,這將極大地制約各類碳金融業務的落地。另外,目前我國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仍為相互分割的區域性市場,市場整體活躍度不高,對碳資產價格的研究分析本身也具有一定的難度。
第二,開展碳金融業務應爭取后臺評審團隊對碳資產價值的認同。圍繞碳
排放權配額、
ccer開展各類業務,前提在于認同碳資產的市場價值。以碳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為例,該業務本質上仍為融資類業務,但僅以碳資產為抵押物或質押物。如果前臺業務部門與后臺評審團隊對碳資產市場價值具有不同的觀點,將影響到抵押率或質押率的確定。
第三,碳金融業務是否能夠獲得資金端的支持。在碳資產抵/質押貸款、碳資產買入返售、碳資產投資等業務中,均需對接資金端。碳金融業務對委托人來說,同樣具有極強的創新性。委托人短期內是否能夠接受各類碳金融產品,也是信托公司開展碳金融業務應提前考慮的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