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26日對外宣布,各級環保部門不再開展上市環保核查,并同時表示,盡快研究拿出上市環保核查制度取消之后的嚴格規范監管措施。
上市環保核查是指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首次申請上市并發行股票、申請再融資、資產重組或擬采取其他形式從資本
市場融資的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環境保護守法行為的全面核查、環境保護信息的持續披露、后續監管。
環保部介紹,上市環保核查的根本目的是督促相關的公司和企業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
法規、
政策標準規范,完善企業環境管理制度,依法實施清潔生產,降低產排污強度,保護生態環境,自覺履行國際環境公約,努力建設成為環境友好型企業。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環保部就發現上市環保核查
問題較多。當年,環保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嚴格上市環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強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稱,“隨著核查工作的深入開展,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部分地方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夠充分,對上市公司的環保后督查不夠深入,極個別省級環保部門還違反分級核查管理規定,越權為企業出具上市環保核查意見,嚴重干擾了上市環保核查工作秩序。”
環保部9月25日召開的部常務會議指出,上市環保核查制度實施以來發揮的積極作用,應當給予充分肯定。但是,也要看到上市環保核查制度存在主體責任不清、地方保護主義干擾、核查周期較長,甚至存在利益尋租等突出問題。
環保部表示,已“征求系統內外各方面意見,擬定了上市環保核查工作改革思路”,遵循“減少行政干預、市場主體負責”原則,將上市環保核查由政府主導全部交由市場主體負責。
此項改革思路主要包括:環境保護部停止受理及開展上市環保核查;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停止開展上市環保核查;嚴格規范對上市公司的日常環保監管;加大政府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力度;保薦機構通過公開渠道獲取企業環境信息。
環保部表示,考慮到上市公司直接涉及股民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等特點,盡快研究拿出上市環保核查制度取消之后的嚴格規范監管措施,再印發上市環保核查制度改革文件,做到環保核查停止的同時,上市公司環境監管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