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青|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編者按:
自2020年9月中國宣布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在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談論成為了環境經濟領域最“熱門”的話題。這一最新的
減排目標,不僅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低碳轉型指明了方向,同時也提振了全世界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與決心,對于推動我國疫情后的綠色復蘇、高質量負責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目前,全國各地和重點行業正在層層分解“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并制定措施,紛紛編制“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據相關統計,有80多個城市制定了相關的
政策。在3月召開的“兩會”上,“碳達峰、碳中和”顯然也是一個關涉全局的重要議題。
與此同時,在新的發展階段,受各種內外因素影響,“安全與發展”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那么,究竟應該如何在“安全與發展”的大局下把握“碳達峰、碳中和”呢?本刊邀請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志青分享了幾個關于“碳中和、碳達峰”的經濟學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