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每個企業自身排放源的不同,可以考慮的
減排措施包括:
第一,能源管理。可以應用ISO50001:2018能源管理體系,使用清潔能源、節約用能、提高用能效率。該標準在國內等同采用的標準是GB/T23331-2020。
第二,改進技術工藝,減少溫室氣體直接排放。
第三,制冷劑管理,防止制冷劑泄漏,在可行時,用低溫室效應的制冷劑替代高溫室效應的制冷劑。
2020年12月31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即將于2021年2月1日起實施,該辦法適用于重點排放單位。重點排放單位是指國家認定的
石化、
化工、
建材、
鋼鐵、
有色、
造紙、
電力、
航空等重點行業,或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以上的企業。
除此之外,也可以參與非政府組織NGO的碳項目,比如碳揭露項目(CDP)、科學碳目標倡議(SBTi)、世界自然基金會的低碳制造計劃(LCMP),零碳工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