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能源強度
低碳能源并非化石能源的簡單替代。可靠的脫碳路徑必須降低能源強度以保持經濟發展,同時緩解低碳能源發展的壓力。根據IEA《世界能源展望》的可持續發展情景,2050年中國的經濟規模幾乎是目前的三倍,但終端能源消費將低于今天的水平。為實現這一目標,未來三十年中國能源強度的改善速度需要恢復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經濟結構調整時期的水平。
為降低能源強度,中國應率先在以下兩個方面取得進展。首先,中國應繼續經濟結構調整,鼓勵服務業和高科技產業發展。到本世紀中葉,服務業增加值應達到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80%。這需要在金融行業采取激勵措施,并為服務業企業提供更好的融資環境,尤其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區域發展
政策應鼓勵傳統重工業集中的省份實現清潔增長和工人再培訓。
第二,中國應對建筑、家電和設備采用更高的能效標準和監管措施,并擴大能效投資的規模。強有力的
節能政策可以促進建筑業的就業,并鞏固中國在家電制造領域的競爭力。中國在機動車和電動機方面都有一流的標準,能源服務產業活躍度很高,特別是在工業領域。隨著先進技術的創新和工業的現代化升級,能效領域的措施需要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