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各方關系,發揮引領作用
在全球氣候治理的新形勢下,中國該如何發揮大國的引領作用?這是很多人關心的
問題。對此,何建坤回答說:“引領氣候變化進程,就是要以全球共同利益為引導,協調各方關系,找到各方利益的契合點,共同推進全球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制度建設。”
因各締約方就某些條款的實質內容或表述方式尚缺乏共識,COP25未完成談判的“未盡事宜”將納入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已推遲至2021年10月舉行)的蘇格蘭格拉斯哥氣候大會(COP26)談判議程。錯綜復雜的國際地緣政治和歐盟內部形勢與COP26的繁重任務交織在一起,給主席國英國和協辦國意大利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對會議的進程和會議成果也帶來很大不確定性。何建坤指出,COP26能不能成功,大國之間建設性的溝通和協調很關鍵。
“中國對《巴黎協定》的達成和生效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底中美兩國元首發表了氣候變化聯合聲明,為《巴黎協定》確立原則、制度安排和行動進程奠定了基礎。后來,中國和大會東道國法國以及歐盟也發表了聯合聲明,就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的核心和關鍵問題也達成共識。”
何建坤強調說,“氣候談判是一個相互協調和妥協的過程。如果要有所推進,就需要找到一個雖然各方都不太滿意,但是各方都可以接受的結果,協調各方訴求,并從總體上推進全球合作進程。在COP26大會期間,各方要加強對多邊進程的信心和積極的、建設性的參與,中國也要加強與各方尤其是和東道國英國及歐盟間的溝通,促進會議成功。”
2020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節點。根據《巴黎協定》,各締約方應在2020年報告和更新國家自主決定貢獻方案,同時還要提交到2050年的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何建坤說,“國內當前要做的就是,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強化能源與經濟的低碳轉型。”具體來說,他認為目前有三件事情必須要做好:一是在“十四五”規劃中制定有力度的
節能減碳目標和行動計劃;二是落實并強化2030年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行動;三是制定并實施2050年低
碳排放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