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運用ESG評價體系的實踐性建議
(一)國內政府部門應采取措施鼓勵中概股企業增強ESG建設
ESG評估體系的發展亟需國內政府部門在宣傳ESG理念、推進ESG評估體系的落實等各領域發揮重要作用,從而為企業與投資者提供有效指引。政府部門可以針對ESG績效優異的企業提供諸如稅收、招標、融資、采購等方面的優惠
政策,同時對ESG表現極為惡劣的企業擬定一定的約束措施,從而促進國內企業重視ESG能力建設,改善
市場環境,綜合提高國內企業的ESG表現水平。“自上而下”的ESG建設框架將會直接正面影響中概股企業的決策體系,不僅提升了企業信用品質,同時增強投資者信心,逐步構建良好的“中國企業”口碑、聲譽。
(二)投資者應當將ESG評價體系納入對中概股企業的投資策略
ESG評估體系是在財務數據的基礎上,以非財務數據的績效表現綜合衡量被評估企業的可持續性。因而,將ESG評估體系納入投資策略,不僅有助于甄別企業質量和信用品質,篩選出優質中概股企業,從而規避不必要的投資風險,還能增強應對市場下行沖擊和系統性風險的能力。投資者對ESG評估體系的實質性認可,能夠正向促使中概股企業重視ESG建設,推動整個市場的良性發展。
(三)中概股企業應自發增強ESG信息披露意識,提高ESG能力建設
具體而言,中概股企業應當注重自身ESG能力培養與建設,有意識地儲備人才,逐步加強企業內部治理能力,提升企業信用品質,增強抗風險能力。綜合而言,旨在面對海外機構的做空行為時,能夠多元化地以非財務績效表現有效應對非議,增強投資者信心。基于中國境內ESG市場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企業對ESG相關內容的了解仍相對匱乏,因而有關自我評估與能力建設的需求可以適當開放與
第三方機構的緊密合作,通過出具第三方ESG咨詢評級報告等方式,多角度實現內部自省與審慎監管原則。
注:更詳細的文章內容請參考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ESG雙周刊08期
作者:
施懿宸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講座教授,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院長,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實驗室負責人
楊晨輝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研究員
趙 煒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科研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