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的發展與企業碳會計信息披露的關系
現今通常將
碳排放權交易簡稱為
碳交易,碳交易本質是一種市場交易機制,其交易的對象為碳排放量,而他的目的在于通過實施此種制度從而達到一定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在碳交易中通常以溫室氣體作為商品進行交易,在實踐中亦多亦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的交易最為普遍。這些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計量化為指標并以金融的方式加以操作而形成的一系列制度則構成了碳交易市場。通常將碳交易市場分為兩種,一為配額交易市場,二為自愿交易市場。在長期的碳交易過程中,形成了三種較為成熟的碳交易市場的交易機制,包括了IET(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國際排放貿易機制、
CDM((Clear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潔發展機制和JI(Joint Implementation)聯合履行三種機制。
碳市場雖然出現的時間較之于他種市場的時間晚,但是隨著現今氣候
問題成為國際市場上不容忽視的一個考慮因素,其發展速度也隨之加快。在關于碳市場成熟度的探究方面,劉亞蒙(2015)結合我國建立強制碳交易試點第一年的履約情況,從碳交易市場的運行時間以及相應的交易制度和有關碳交易市場的法律規定到碳交易市場上市場主體的參與程度這個方面去分析中國碳交易市場的現狀,我們可以發現:我國碳交易市場現今的發展程度處于不完善與健全之間的承接階段,其本身不能跟上國際碳交易市場發展的速度。
(二)碳會計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影響碳市場的發展
隨著碳交易市場的發展,會計學這門學科內部也出現了細化,隨之產生的是碳會計這門新興的學科。碳會計以對對綠色經濟下的
碳匯、企業的碳排放量以及碳排放交易等經濟活動為內容并以會計學的方法與理論進行研究的學科。企業在現今低碳經濟活動下從事的各種經濟活動并以數量化的形式反映在報表中的即是碳會計信息披露。低碳經濟下企業的財務報表附注與低碳報告書需要呈現出企業對于自身減少碳排放量的計劃與風險評估等信息,這些信息的有效披露可以反映出企業自身的
減排活動對其財務狀況與生產經營狀況有何種影響,并使得獲得相應信息的使用者包括企業自身能夠根據這些信息對自身的經濟活動加以預測與管理。
利用碳會計的方法可以發現存在于我國的碳信息排量披露的問題主要為:企業的碳信息披露多為文字描述性的內容并為具體而完善的數據加以佐證與分析。政府的經濟與環境主管部門需要對企業的信息排放量披露的形式需要以相應法律規范的形式加以引導與規制,以解決現今存在于企業與碳排放交易所內存在的各種問題。這些問題多表現為:首先是各市場主體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健全;其次為因為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出現的時間較晚以至于企業對此種制度的認識較少,導致了各主體對碳排放信息披露的不重視;最后是各主體的財務報表附注與低碳報告書中對于排放量的核算的數值并不明晰,這同時也有關于政府對需要核算的因素并不確定所導致。
碳市場的健全與完善需要的不僅需要市場本身的良好運行,同時也需要碳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構建,而這需要對企業的碳排放量進行系統化的考核和整理,實現整個市場上數據的透明與增強信息的可獲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