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伯格批《氣候法》草案形同投降
除此之外,《氣候法》草案也引起包括瑞士少女桑伯格(Greta Thunberg)等環保人士和團體的不滿,認為歐盟「到2050年實現零排放」的目標形同「投降」、「放棄」,「我們需要的不只是2030或2050年的目標。最重要的是,我們在2020年以及接下來的每個月和每年都需要它們,」34名青年氣候活動人士在給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和成員國的公開信如此寫道。
綠色和平和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ldlife Fund,WWF)在《歐洲綠色協議》提出后,就曾對將推出的《氣候法》提出以下12點建議:
1.宣佈氣候緊急狀態(Climate Emergency),并調動歐盟所有力量全力應對。
2.承諾歐盟到2040年實現經濟范圍內的氣候中立(零淨排放),并在此后實現負淨排放。
3.將歐盟2030年的
減排目標從至少40%提高到至少65%,而且所有部門都必須參與其中,并以科學根據來制定2035年以后的減排目標。
4.透過立法和提供基金(給基于自然解方的生物多樣性目的組織),制定歐盟要在2030年將減少2倍二氧化碳的目標。
5.承諾不會開倒車,并根據《巴黎協定》建立5年審議機制,修訂目標,更新歐盟長期戰略。
6.要求所有部門目標和立法都與氣候目標一致,先從歐盟具有破壞性的生物能源
政策開始。
7.設定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最后期限,禁止任何進一步的勘探、補貼和公共財政,以及(與煙草一樣)所有廣告和贊助,結束化石燃料時代。
8.讓歐盟委員會承擔起減少歐盟國際
碳足跡和生態足跡的任務,尤其是保護和恢復全球森林。
9.確保公平的過渡期,并使氣候正義成為歐盟政策的基本原則。
10.要求修改歐盟立法,使歐盟預算和公共及私人金融機構的運作迅速與1.5°C的目標一致,并將綠色投資排除在國家赤字的計算之外。
11.建立一個獨立的科學機構,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報告,就歐盟的目標提供建議,并審查歐盟的計劃和政策。
12.透過有意義的參與式民主,讓歐盟公民參與制定氣候政策(這應該從歐盟氣候法本身開始)。
《氣候法》草案出爐后,很明顯可以看到與這12點相去甚遠。
除了減排動作太慢,綠色和平也表示,一邊制定目標,另一邊資助氣候殺手是沒有意義的。
他們認為,現階段的草案「不包括逐步取消對化石燃料和其他破壞氣候的行業(如
航空、機場和工農業)補貼的計畫」、「無法解決化石燃料行業的政治影響和漂綠行為」、「不會承認畜牧業對歐盟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越來越大,目前占歐盟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12%-17%」、「將無法逐步淘汰新的汽油和柴油汽車」。
綠色和平認為《氣候法》應包括加快從汽車和飛機轉向步行、騎自行車、乘火車和公共
交通等替代方式等措施,而這應該要在2028年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