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氣候法》鞏固氣候領導者地位
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一直是歐盟立法的關鍵,舊版草案中曾經寫道,「歐盟
法規定的全工會范圍內溫室氣體的排放和清除,應最遲在2050年達到平衡,在那之后,溫室氣體的清除將超過排放。」(正式版已拿掉這項目標)
在2019年最后一次歐盟峰會上,波蘭曾拒絕簽署淨零排放目標,堅稱2050年對其放棄依賴煤炭的經濟還為時過早。
歐盟委員會則澄清,《氣候法》的目標將是以整個歐盟計算,而不是以國家為單位。這代表了,像是波蘭這種嚴重依賴煤炭的歐盟國家,將在2050年之前獲得額外的時間來實現此一目標。
歐盟還計畫將1/4的預算用于應對氣候變遷,并在未來10年努力調動1兆歐元(約34兆新臺幣)的投資。該財政計畫包括幫助往清潔工業轉型,而在經濟上受到最嚴重破壞的地區。
歐盟委員會主席烏蘇拉?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表示:「《氣候法》將鞏固歐洲在全球舞臺上作為氣候領導者的地位。」
馮德萊恩說,歐盟委員會開始著手設計一種「碳邊界調整機制」,旨在避免歐盟國家在2050年前減少
碳排放、實現
碳中和的同時,卻又進口了高碳排的商品。例如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一直在推動在歐盟邊界對那些沒有簽署2015年《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也沒有像歐盟那樣嚴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國家徵碳稅(carbon tax,向大氣排放二氧化碳而徵收的一種環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