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用碳普惠制——體系框架和國內實踐
目前,
碳普惠制的應用范圍主要集中在地市層面,對于主管部門而言,需要先行做好頂層機制設計,搭建好碳普惠制的體系框架,一是從理論出發,明確碳普惠制的關鍵要素,走通碳普惠制的全流程;二是從實踐出發,建立符合地方實際的,且能夠保障碳普惠制落地、持續運營的支撐機制。
我國部分大中型城市已經開展了系列工作。其中廣東省于2015年率先探索開展碳普惠試點示范,形成了相對全面完善的制度體系,
北京市、
深圳市、南京市、武漢市等地也陸續開展了碳普惠制的研究和實踐。經過梳理和分析,當前國內各地碳普惠制建設的相關經驗及現存不足詳見下表。
總體而言,國內碳普惠制在應用中主要存在著四大
問題。一是成熟模式較少。各地開展碳普惠主要是服務主管部門的
政策訴求,對公眾參與碳普惠背后的利益訴求缺少足夠的考慮,因此公眾參與的積極性較為有限。二是普惠場景的完善度欠佳。出于排放源“小微散”的特性,多數地區只能優先選擇相對易于獲取數據的低碳出行領域進行場景建設,由此限制了普惠納入行為類型的數量。三是財政投入有限。目前用于普惠的資金主要依賴政府財政支持,在財政資金投入體量相對有限的情況下,碳普惠制的運行通常難以為繼。四是專業運營不足。各地在實施層面主要采取開展示范項目的思路,依靠政府部門調動行政資源推進實施,在項目完成驗收后,碳普惠制的建設和運行也相應停滯,無法形成長期的示范效果。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需要由主管部門和專業機構形成合力,對碳普惠制的落地進行綜合全面的考慮和設計,同時組建運營團隊開展系統化、專業化的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切實帶動社會各界參與,多維度保障普惠的可持續,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