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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紙企業每年消耗的煙煤全部用于其自備電廠,在核算法人邊界排放時,造紙核算指南中煙煤的氧化率默認值為93%,而在計算自備電廠補充數據時,發電核算指南中煙煤的氧化率默認值為98%。這就出現了燃煤使用量完全相同的情況下,法人邊界燃煤排放和自備電廠補充數據燃煤排放不相同的情況。請問如何處理?是否應該在核算法人邊界排放時,要考慮燃煤的用途,如果燃煤是完全用于自備電廠,就應該按照發電行業的默認值計算?
答:如果燃煤的氧化率未實測,用于自備電廠的燃煤,碳氧化率使用高限制100%;用于造紙其他環節的燃煤,碳氧化率使用造紙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