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呂永龍研究員團隊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上發表論文,解析中國能源相關行業
碳排放變化驅動力。研究者在分析中國改革開放40年來的數據后發現,人口增長率、人均GDP、能源強度和
碳強度是碳排放的四大驅動力,同時,
中國經濟增長和能源活動碳排放增長仍保持較強的耦合關系。
剛剛過去的2018年恰逢我國改革開放40周年,中國經濟發展在這40年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諸多生態環境
問題,其中之一就是能源活動碳排放的快速增長。研究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的碳排放增長的影響因素及其變化特征,有助于提高碳排放控制
政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同時也能為其他新興經濟體提供有益的啟示和借鑒。
研究采用物料平衡法核算了改革開放40年(1978-2018年)中國能源活動碳排放量;利用Kaya公式、對數平均迪氏因素分解法(LMDI)對影響能源活動碳排放量的4個主要驅動因子(人均GDP、人口、能源強度、碳強度)開展了因素分解,結合中國在每個五年規劃中出臺的宏觀經濟政策,分析了4個驅動因素對碳排放變化的貢獻率;并利用計量經濟學Johansen協整檢驗驗證了LMDI分解結果。
圖1 1978-2018年中國能源活動碳排放量變化
圖2 1978-2018年不同影響因素對碳排放的貢獻率
研究者認為,中國經濟增長和能源活動碳排放增長仍保持較強的耦合關系,并且能源活動碳排放與人口增長率、人均GDP、能源強度和碳強度存在長期均衡關系。
通過數據分析發現,1978-2018年間中國能源活動碳排放量增長82.75億噸(圖1),其中人均GDP和人口分別拉動增長約145.6和12.9億噸,增長貢獻率分別為176%和16%;能源強度和碳強度分別抑制排放-65.2和-20.5億噸,增長貢獻率分別為-79%和-13%(圖2)。
同時,研究還發現宏觀經濟政策通過影響相關指標的變化直接影響碳排放量變化,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國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巨大的國際
市場需求促使國內高耗能行業擴張,從而開啟了碳排放量快速增長階段。
該論文最后指出,中國能源活動碳排放在近期仍將繼續保持低速增長,未來10-15年將是中國兌現碳排放峰值承諾的關鍵期,控制碳排放增長速度以至于實現碳排放峰值,需要努力做到經濟增長低碳轉型、能源系統低碳轉型、消費模式低碳轉型。
文章通訊作者為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呂永龍和奧斯陸大學教授Nils Chr. Stenseth,第一作者為呂永龍指導的博士研究生鄭曉奇。
該研究成果得到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科學院重點部署項目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