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氣候治理重塑歐盟全球治理領導權
馬德里氣候大會令人失望的結果說明全球氣候治理在“后巴黎氣候協定”時代陷入了困難重重的“瓶頸期”。在美國特朗普政府宣布于2017年6月宣布退出《巴黎氣候協定》后,
減排控溫目標難以實現的無望感使部分國家陷入“逐底競爭”的惡性循環中。在這一背景下,歐盟提出更高自我要求有助于提振全球氣候治理的信心,避免不可逆轉的環境惡化,以致使治理任務更加嚴峻。
除此之外,正如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Charles Michel)在歐盟峰會上所言,“稱‘綠色協議’為一項地緣政治計劃也不為過”。歐盟旨在通過“綠色協議”帶動“綠色外交”,通過氣候治理樹立歐盟的全球治理領導地位。
首先,“綠色協議”強調《巴黎氣候協定》在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多邊主義合作中的基礎性地位,進而通過填補美國“退群”后的領導位空缺增強自身議題設置能力。事實上,落實《巴黎氣候協定》的控溫目標幾乎已是全球氣候治理的能力上限。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的《排放差距報告2019》,如果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20至2030年之間不能以每年7.6%的水平下降,世界將失去實現1.5攝氏度溫控目標的機會;即使當前《巴黎氣候協定》的所有無條件承諾都得以兌現,全球氣溫仍有可能上升3.2攝氏度。但對以“規范性力量”自詡的歐盟而言,《巴黎氣候協定》是其踐行多邊主義世界秩序捍衛者身份的基石和試金石。
其次,氣候與環境議題在歐盟
第三方合作和發展援助
政策中的重要性將不斷提升。“綠色協議”規劃了“大多邊小雙邊”的雙軌并行方式促成氣候合作,例如,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全球總量的80%二十國集團內部分為超級大國、太平洋島國、世界主要石油輸出國等不同國家類別。因此,歐盟需要采取富有針對性的外交手段尋求公約數。其中,貿易政策將在歐盟領導力的發揮中起到“杠桿作用”。歐盟委員會計劃提議將尊重《巴黎氣候協定》作為所有未來全面貿易協議的基本要素;歐盟貿易政策需進一步促進綠色商品的貿易、投資和服務。
實際上,歐盟作為全球第四大
碳排放體,其2018年碳排放量占全球9%左右,較上一年下降1.9%。相比于美國和印度等碳排放體量大且依然呈上升趨勢的經濟體,歐盟實際發揮榜樣示范作用的空間有限。因此,歐盟能否重拾全球氣候治理領導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與其他經濟體的互動與合作。未來歐盟會進一步把氣候與貿易、投資和發展援助等議題進行深度捆綁,從而強化自身在國際舞臺上作為“規范性力量”的角色定位。從這個意義上說,“綠色協議”更多是一份歐盟展現重塑全球治理積極姿態的政策宣誓,而如何將“綠色協議”細化為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以治理成效消解國際社會的疲態有待進一步觀察。
(作者系同濟大學德國研究中心、同濟大學中德人文交流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