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SEEMP——強制性目標設定
早在2009年日本向IMO提出SEEMP提案時,其中就有關于設定短期和長期船舶能效營運指數(EEOI)目標的內容,不過這項要求并未被納入相關
法規和指南中。根據SEEMP編制指南中的描述,設定目標是自愿行為,沒有必要向公眾宣告目標或結果,公司或船舶也不必接受外部檢查。
如果實施強制性目標設定
政策,航運公司就需為每艘船舶選擇特定的能效表現指標,并設定接下來1年、3年或5年內所要達到的目標值,而且需要定期更新目標。
這項措施允許航運公司自由選擇目標,因此研究人員預測大多數航運公司都會設置容易實現的、不會增加船舶運營成本的目標。這意味著它們很可能會選擇成本效益高的方式,例如螺旋槳拋光、船體清潔或加涂層、氣象定線、航速優化以及重新設計球鼻艏等等。
假設從2022年開始通過強制性要求船東設定目標來加強SEEMP,研究模擬結果顯示,到2030年該措施能夠減少的二氧化
碳排放只有不到2%。
減排效果之所以這么低,主要是因為在一切照常發展的情況下,許多成本效益高的能效改善方案也會得到實施。而且既然是由船東來決定設置什么樣的目標,研究人員并不指望它們會在激烈競爭的
市場中主動選擇成本高昂的技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