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齊放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的標準再添一員,行業標準RB/T 039-2014《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通用規范》正式于2017年6月1日起實施。可企業就懵了啊,這個是干嘛的,之前算好的排放又要變啊,咋整啊?玩那?碳主先安慰一下企業們,這個啥也不干,不會有第三方機構拿著這個標準在已經完成地方發改委要求的核查工作后再核查你們一遍。哦,對了,如果有,還需要你們支付核查費用,請拿起電話,撥打妖妖靈啊。
其實,不同機構從不同角度出發公布的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標準越多,對于企業、咨詢公司和第三方機構算是個好事兒,畢竟可以吸收的養分也有很多,更利于做好溫室氣體排放的核查工作,為中國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打下更堅實的基礎。就比如說如何處理企業排放統計期內數據缺失的
問題,在發改委引發的《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第三方核查參考指南》中沒有提及解決方法;已經更名為“全國
碳交易幫助平臺”的
MRV技術交流平臺最新的各行業《百問百答》中給出的大多數是排放因子數據缺失的解決辦法。而這個最新的行業標準RB/T 039-2014《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通用規范》則給出了三種方法解決活動水平數據的方法,下面根據其征求意見稿一一介紹,其中碳主對第二種方法進行了實操性方面的改良。
—-> 線性內推法<—-
若缺失的為核查其中間的數據時,且和前后生產狀況差異不大(通過文審和訪談確認),則可以利用對前后數據的估算進行線性內推,如下圖所示,9月份的數據無法獲得。估算排放時,確認8月至10月份的生產狀況差異不大,則8月至10月份的煤耗按照比例變化。內推后整個趨勢看起來很穩定,因此,可以將內推數據作為監測數據。
—-> 單位產品X耗強度法<—-
原文說若缺失數據期的生產狀況和前后差異較大時,則可以采用單位產值能耗強度法進行估算得到替代數據,碳主認為這個方法需要改良,因為工業企業單位產值能耗強度數值是整個統計期內的總能耗與總產值比值,可以利用這個方法估算出某個月份缺失的數據,但是如果是兩個月以上的數據缺失呢,就失靈啦。更為關鍵的是,大部分行業企業消耗能源種類較為多樣,使用簡單粗暴的單位產值能耗強度法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碳主認為使用單位產品X耗強度法會更恰當,比如對于
水泥企業,假設11月份的煤消耗數據無法獲得,審核組確認11月份熟料產量和前10月份和后12月份有較大區別,則可以采用單位產品煤耗強度法進行估算11月份煤耗數據。用上面同樣的圖解釋一下,如果仍然采用線性內推法,則估算的數據較單位產品煤耗強度法偏離實際數據較大。
—-> 趨勢外推法<—-
若缺失的為核查期兩段的數據時,則可以最近的數據進行外推,向前或向后進行外推。趨勢外推法是假設在估算時期內的趨勢在外推期間保持不變的情況下適用。鑒于這一假設,顯然,如果趨勢隨時間變化,趨勢外推法就不適用,使用單位產品X耗強度法更適合。
除了上述三種行業標準介紹的辦法外,在實際核查過程中,還有其他對于數據缺失的處理方式,比如保守數據處理法等,碳主認為只要核查組確認處理缺失數據的方法是合理的,得到的數據是經得起推敲的即可。
此文拋磚引玉,碳圈伙伴們有更好的處理方法,或者核查中遇到的缺失數據的奇葩事兒,積極后臺留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