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7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
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6]57號)要求,為有序推進我區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全面掌握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現我委面向社會公開征選溫室氣體排放
核查機構,有意向的核查機構可來我委備案。現將備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選原則和方式
本次征選備案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廣泛征集,核查機構自愿申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對符合條件的機構予以公示。
二、核查機構備案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
內蒙古自治區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500 萬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開辦資金不少于300 萬元。
2.應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以及開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設施和辦公條件。
3. 應具備充足的專業人員及完善的人員管理程序,以確保其有能力在獲準的專業領域內開展核查工作;應確保符合
核查員要求的專職人員至少10名;所申請的每個專業領域至少有2 名核查員。
4.應具備健全的組織結構,完善的財務制度,并具有應對風險的能力,確保對其核查活動可能引發的風險能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核查機構應具備開展核查活動所需的穩定財務收入并建立相應的風險基金或保險(風險基金或保額均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
(二)核查業績和經驗
1.經清潔發展機制(
CDM)執行理事會批準的指定經營實體,或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的溫室氣體自愿
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機構,或經國家認監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的溫室氣體核查機構,且近五年在國內完成的
CDM項目或自愿減排項目的審定與核查、企業歷史碳排放信息盤查、ISO14064企業碳核算等領域項目總計不少于20個。
2.對無上述規定的核查或審核經歷的特定行業機構,應要參與過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并承擔過國家級、自治區級溫室氣體排放領域研究課題不少于2個;或參與過自治區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核查工作、
節能量審核、能源審計、能源評估等項目不少于10個。
(三)內部管理制度
核查機構應具備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管理核查業務的有關活動與決定,包括:
1.有完整的組織結構,并明確管理層和核查人員的任務、職責和權限;
2.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負責核查事務的負責人;
3.有完善的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核查活動管理、文件和記錄管理、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保密管理、不符合及糾正措施處理以及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等相關制度;
4.有嚴格的公正性管理制度,確保其不參與核查服務存在利益沖突的活動,確保其高級管理人員及實施核查的人員不參與任何可能影響其客觀獨立判斷的活動;
5.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確保其相關部門和人員對從事核查活動時獲得的信息予以保密,并通過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落實保密管理制度,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
(四)其他條件
1.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承諾為服務對象保守技術和商業秘密。
三、核查員條件
(一)通用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核查機構的專職工作人員,且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個人信用良好,無任何違法違規從業記錄;
4.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家或以上的核查機構。
(二)知識技能要求
1.掌握碳排放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
2.掌握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的監測和核算;
3.熟知核查工作程序、原則和要求;
4.熟知數據與信息核查的方法、風險控制、抽樣要求以及內部質量控制體系;
5.運用適當的核查方法,對數據和信息進行評審,并做出專業判斷的能力;
(三)核查業績和經驗要求
在省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溫室氣體排放領域項目研究,CDM項目審定與核查、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查,節能量審核、能源審計、能源評估中一個或多個領域中有三年(含)以上的咨詢或審核經驗,或重點企(事)業單位碳排放數據一年以上核查經驗。
四、備案材料要求
(一)核查機構備案材料
1.基本信息及申請的行業領域(見附件1);
2.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最近兩個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相關業績清單和證明文件;
5.組織機構圖、人員職責說明,核查員信息,內部質量管理制度;
6.符合性聲明,包括所從事的業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聲明,不從事與核查工作有利益沖突的活動的聲明、保密承諾聲明以及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等(見附件3)。
(二)核查員備案材料
1.核查員備案申請表及申請的核查行業領域(見附件2);
2.身份證件復印件;
3.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職稱證書或相關技術能力資格證明文件;
5.申請核查工作領域的相關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
核查機構申請備案時,應當一并提交核查機構和核查人員的申請材料并加蓋公章。
五、備案時間
申請機構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雙面打印),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同時提交電子文檔一份,于2016年9月26日之前報送至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資氣候處。
聯系人:陳大嶺 楊帆 0471-6659349、6659268(傳真)
郵 箱:fgwhzc6659057@126.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 郵編:0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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