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問題
綠色金融業務規模不足
從2014 年綠色信貸數據可以看出,部分銀行對綠色信貸的投入不足,發放綠色貸款也僅僅停留在社會責任層面,并沒有將綠色金融全面融入銀行的業務中去。發展
節能減排技術的企業規模多為中小型企業; 低碳環保項目則往往需要大量投資,期限也很長,風險性較高,但資金回收和收益較慢,若商業銀行單純放低環保企業和項目的放貸門檻,商業銀行需要承擔相當大風險,這也就抑制了商業銀行開發新產品和新業務的積極性。此外,我國商業銀行貸款發放受政府影響較大,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是地方支柱企業,為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商業銀行也不得不向這些企業發放貸款。
缺乏完善的組織機構和技術人才
目前,國內大多數商業銀行并沒有設立專門的綠色金融部門或者委員會,負責對綠色金融業務的指導和管理,綠色金融業務混同在一般銀行業務中一并處理。綠色金融作為一項發展不成熟、技術含量高的新興業務,業務開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遇到很多不同于一般業務的新
問題,需要有專職機構負責研究處理指導,同時進行風險管理。商業銀行中往往沒有專業技術人員,從而無法評估項目和企業的經營風險和收益能力,制定具體的授信
政策和實施細則,因此對此類項目持謹慎態度,信貸資金往往投向于風險可知可控的傳統經濟領域。
綠色金融服務和產品不完善
除了興業銀行推出了小部分綠色租賃和綠色信托服務外,國內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主要途徑還是綠色信貸。比較而言,國外銀行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范圍則相當廣泛,除了綠色信貸外,還會為環保企業提供融資上市服務等。但國內商業銀行的服務對象同樣比較局限,綠色信貸業務也主要是針對項目或企業的需求。除了興業銀行發行國內首張低
碳信用卡,鮮少有銀行針對個人消費的需求挖掘創新綠色產品,提供綠色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