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碳經濟碳金融共贏促進伊春重點國有林區轉型發展
碳金融市場缺位導致我國碳資產定價權缺失、對碳經濟支撐能力不足。當前世界經濟弱勢發展,而石油、煤炭資源價格的下行給我們帶來了一個緩沖期,我國應從戰略高度促進碳金融與碳經濟的偶合發展,以提高發展水平和質量。
完善相關法律
法規和制度建設。建議首先是在法律層面研究制定
碳排放交易法,規范
碳交易行為,實現
碳匯交易由自愿性向市場性的轉變。建立碳排放測量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獎懲機制和措施,深入落實《領導干部任期生態審計制度》,建立和完善碳匯交易長效機制以及市場主體進入退出機制等,為碳經濟發展提供健康環境。其次是完善與碳交易、碳金融相關的證券法、保險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促進金融市場與低碳發展戰略的融合。同時,要給每個碳匯交易者建立誠信檔案,以防碳權被重復交易、逾期付款等不誠信行為的發生,增加碳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再次是完善碳稅制度、財政補貼
政策、公共支持政策和產業政策等若干配套政策,提高企業
節能減排的意愿,擴展減排空間,促進低碳經濟發展。最后,應從定價機制、監管機制、融資機制、約束機制等方面完善碳金融發展機制。
加大銀行信貸對低碳經濟的支持。在間接融資方式仍占主導的情況下,銀行信貸支持低碳經濟無疑是最直接有效的。首先,加大對清潔能源產業的信貸支持。金融機構應把握時機加大對清潔能源產業的支持力度,同時也要防范信貸集中與企業過度負債等原因形成的風險。其次,要加大對低碳技術應用、
節能減排的支持力度。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方式對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和技術升級進行信貸支持。同時,要把企業環評結果納入信貸決策過程和貸后管理之中,及時發現并防范因環境風險引發的訴訟風險和資金風險。再次,加大對產業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通過“政策貸款+商業貸款”、“商業貸款+擔保公司”、“市場+企業+基地+信貸+征信”等方式,努力為企業量身進行信貸支持。
以務實創新驅動金融發展。首先是推出碳基礎性信貸產品。如開發碳匯抵押貸款等信貸產品。我國已建立多層次林業資源交易體系,使碳匯資產的經濟價值得以充分實現,并具有較好流動性。金融機構可參照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等發放碳匯抵押貸款;但是在抵押額度、期限上要加以控制,以防控風險。其次是推出碳匯衍生金融產品。要依托碳匯交易現貨市場推出碳匯標準化合約、大額定單等交易產品,積極發展碳匯期貨市場。要引導金融機構、專業投資基金研發以碳匯為依托并兼具融資功能的碳匯投資基金、碳證券等金融交易
衍生品,向企業和個人推出碳匯新型理財產品。再次是進行碳金融體制創新。碳金融發展方興未艾,且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建議設立專業性碳匯銀行服務于碳交易。碳匯銀行承擔碳源和碳匯交易的“轉換器”功能,為投資者提供融資、擔保、信用增級等服務,它的目的就是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業務內容圍繞
碳減排或碳匯項目展開。
建立涵蓋公益與投資屬性的基金體系。成熟的碳交易市場需要多元化的市場主體,森林碳匯的發展也離不開基金的支持。首先,建議成立重點國有林區碳匯專項基金。要積極加入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并設立專項基金,以支持營造碳匯林、強化森林管理和森林經營、濕地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活動、支持碳匯專項研究和教育推廣。其次,成立森林碳匯產業投資基金。森林碳匯價值受諸多政策因素和市場因素的影響,價值時常波動,故建議森林碳匯產業投資基金采取封閉式基金管理模式、以特定的企業、銀行、民間資本等投資者為主體,待籌足基金后按一定期限進行封閉運作。
加快國內碳金融人才隊伍建設。首先,引進專業人才。我國商業銀行現有的知識存量和人才儲備不足使其開展碳金融業務存在較大壓力。對于銀行來說,要在短期內改變現有局面必須要加快引進專業基礎堅實、技術過硬的人才,形成專業化、成熟化的團隊。其次,培養內部人才。碳金融專業人才的培養計劃不容耽擱,各大高校、研究機構要承擔起人才培養的責任、結合各自優勢和市場發展需要培養碳金融高端人才,也可借鑒英國愛丁堡商學院的碳金融研究生人才培養模式。
強化監管提高防范風險能力。首先,加強行業監管。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監管力度不夠。碳金融屬于創新型金融產品,且相關制度不盡完善。建議中央銀行和銀監會出臺相應碳銀行政策,制定專門的碳能效行業監管口徑,規范金融機構的行為。其次,建立風險評估體系。
碳基金會及商業銀行等機構要研究建立碳金融風險評估體系,完善風險評估指標和模型,建立預警機制,為碳金融架構風險防火墻。在整個碳金融業務的發展過程中,建議國家制定相應風險補償措施和激勵措施來承擔部分風險。再次,增強商業銀行風險防范能力。要堅持理性創新、保持審慎經營,不斷提高自身的風險識別、防范和化解能力。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銀行伊春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