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獲準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分別發行不超過500億元綠色債券。綠金委兩家成員單位共計千億的綠色債券發行額度獲批,標志著我國綠色債券
市場正式拉開大幕。
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兩家銀行近期發布公告稱,相繼獲得中國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公司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的批文。根據批文,分別獲準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不超過500億元人民幣的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專項用于綠色產業項目貸款。
兩家機構表示,將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做好債券發行工作,并確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此外,并將在每期債券發行結束后,在規定期限內向中國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報告當期債券的發
行情況。綠色金融債券發行結束后,按照監管機構有關規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
興業銀行環境金融部市場開發處處長陳亞芹曾撰文表示,十八屆“五中”全會將綠色發展納入五大發展理念,生態環保等綠色產業將迎來巨大的發展機遇。根據環保部預測,“十三五”期間環保投入將增加到每年2萬億元左右,“十三五”期間社會環保總投資有望超過17萬億元。如果考慮到新能源、清潔
交通等綠色產業的融資需求,“十三五”期間總的綠色投資需求將會更高。面對如此巨大的市場機遇,綠色債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有利于推動商業銀行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創新;有利于金融機構提示中長期綠色信貸的投放能力;有利于商業銀行打造專業話的綠色金融管理團隊;有利于推動商業銀行參與國際市場,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在綠色債券市場快速發展同時,相關金融機構須進一步做好綠色債券發行相關的準備工作,遵循人民銀行綠色債券公告中綠色產業項目界定、募集資金投向、存續期間資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獨立機構評估或
認證等相關規定,切實將相關資金落實到綠色項目中,以支持我國產業轉型,促進綠色產業快速發展,逐步改善我國生態環境狀況。以興業銀行為例,為做好綠色金融債券的發行、使用和管理工作,2014年興業銀行內部便發布了《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進一步發文明確了資金投向標準、作業管理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