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方略:作出創造性貢獻
在11月30日氣候大會開幕之際,外界對本屆大會的前景判斷雖各有不一,但總體持謹慎樂觀態度。畢竟,有關當前全球氣候變化
問題的討論早已超出了一般的環境科學范疇,事實上已成為各國在政治、經濟等綜合領域的博弈場。尤其是考慮到本屆大會期間,各國亟待共同解決諸多爭議性極大的分歧,因此會議時間的一分一秒均是極為珍貴,不容浪費。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此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中國為團結各國共同在本屆大會期間解決四大核心問題做出了創造性貢獻。
首先,力促巴黎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此前有個別國家出于國內政治因素考慮,反對巴黎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而這種反對聲音一旦占上風,幾乎就意味著巴黎會議的結果較之德班會議未有進展。這種背景下,中國明確提出“協議+決定”的務實建議,主張協議以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變的機制安排為主要內容,鼓勵各國提交的自主貢獻目標置于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中。在巴黎會議期間,中國的這一倡議得到大多數國家的歡迎與響應。
其次,中國積極倡導各國積極提供資助貢獻文件,并對整體成果進行定期盤點,同時為了保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中國強調發達國家應及時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與資金,協助后者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在巴黎大會期間,中國這種實事求是,但堅定捍衛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不僅贏得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擁護,也在客觀上為談判的順利推進起到了“潤滑油”的作用。
第三,面對此前發達國家并未很好承諾的資金支持承諾,中國不僅積極敦促發達國家必須兌現在2020年之前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的承諾,還以身作則地展現了大國擔當。今年9月,中國宣布設立總額為200億元人民幣的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在發達國家尚未盡到足夠義務之前,中國已經自愿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機制注入了額外的財政貢獻,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減輕了財政壓力。
最后,中國強調共贏,堅持巴黎協議處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之內,反對本屆大會議程拋開《公約》另搞一套。在中國的堅持下,此前個別國家反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聲音在本屆大會期間基本消失,強調堅持原則的中國立場不僅維護了巴黎會議的整體秩序,也為協議的最終達成作出了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