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碳規與多項規劃銜接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碳規”往往出臺在其他較為成熟的規劃之后,如何進行銜接是一個繞不開的難點。
如在主體功能區劃的銜接上,《碳規指引》提出與主體功能區劃及生態控制線劃定相銜接,分級劃定生態功能分區,推進生態控制線立法工作和管理體制的健全,提出嚴格的空間管制措施。針對不同的生態功能分區實行差別化的發展
政策,重點開發區域要集約高效開發,限制開發區域要做好點狀開發、面上保護,禁止開發區域要停止不符合法律
法規要求的開發活動。
此外,《碳規指引》還提出做好與總體層面產業規劃、總體層面土地利用和空間布局規劃、總體層面綜合
交通規劃的銜接。
在備受關注的產業發展上,《碳規指引》提出在上層規劃確定的城市產業發展目錄和產業園空間布局方案的基礎上,制定城市產業低碳化發展的策略和措施,以低碳技術為核心支撐低碳產業的升級。
其中,重點制定15類產業的發展目錄,包括現代金融、科技文化、現代物流、信息服務、創意產業、休閑旅游、服務外包、會展及總部經濟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目錄,以及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
節能環保等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目錄。
據《低碳指引》規劃,到2020年,各市低碳生態發展水平應在現狀基礎上有顯著提升,單位GDP能耗及下降比例、單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量及下降比例、環境質量綜合指數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建成一定規模的綠色生態示范項目和城區,有力推動新型城鎮化的發展。